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委托第三方运营“高新学苑”项目 (项目编号:79384613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5日 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项目概况
委托第三方运营“高新学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793846130
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运营“高新学苑”项目
预算金额:60.1689万元
最高限价:60.168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根据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如本项目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本项目采购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产品(除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以外),则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则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7)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zcd/zcdList.jsp%EF%BC%89%E4%BA%86%E8%A7%A3%E3%80%82%3Cp%3E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距开标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纳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6日到 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填写文件领取表领取文件或邮寄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高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日心道188号
联系方式:022-84806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218-222号
联系方式:022-282200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森
电 话:022-2822004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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