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长沙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城区市政道路大修项目(标段一)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 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30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完整内容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地点

本项目主要针对长沙市内(猴子石大桥、南二环)道路工程进行整修。

2025年城区市政道路大修项目(标段一)

道路名称

起点

终点

路幅、路段

猴子石大桥

西桥头

东桥头

全路幅、全路段

南二环

南郊公园

树木岭立交桥

全路幅、部分路段

2. 项目最高限价及工期

(1)项目最高限价:16259635.82元。

(2)工期:2个月内完成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为准。

3.项目内容

2025年城区市政道路大修项目(标段一):猴子石大桥、南二环(南郊公园~树木岭立交)共2个路段,建设内容包括对路段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和维修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包括标线、井盖等,不含匝道、辅道)进行恢复和提质。

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未详尽之处,以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特征说明、设计图为准。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5.工程质保要求: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按国家标准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保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和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6.成交和定标原则:

★2025年城区市政道路大修项目一期工程共计分为两个标段,分为别:2025年城区市政道路大修项目(标段一),2025年城区市政道路大修项目一期工程(标段二);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定标原则: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所投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按照标段序号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取消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序递补,以此类推。针对上述规则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二、现状道路情况图:详见附件

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本次改造不提升道路等级、不调整线形、不对沿线结构物加固、不处理人行道和绿化带,秉承“安全、经济、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按照“分段设计、分类处理、合理决策” 的要求进行路面病害处治及面层加铺,恢复路面标线及完善沿线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2.结合道路等级、路面技术状况、交通量大小及组成、气候条件、养护投资、施工技术等因素,参考同类工程项目,依据《公路沥青路面养护设计规范》,确定本项目沥青路面功能性修复预期使用年限为5年。在使用寿命年限内,允许设置合理的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措施,以延缓路面使用性能衰减速率,提高全寿命周期路面服务水平。

3.大修路面使用年限:5—8年。

4.本项目是对猴子石大桥、南二环(南郊公园~树木岭立交)维修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包括标线、井盖等,不含匝道、辅道)进行恢复和提质,本次道路实施路段现状机动车道路面病害繁多,主要病害有裂缝、车辙、坑槽、麻面等,针对现状主要病害特征、交通特性和养护投资实际情况,需考虑病害以裂缝、车辙为主,改造方案考虑路面维护,进行病害处治后整体罩面,改善路面状况,延长路面使用年限。具体处置方案经参建各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5.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

(2)设计速度:60Km/h

(3)路面类型:沥青砼路面

(4)路面荷载:BZZ-100 标准轴载。

(5)大修路面使用年限:5—8年

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未详尽之处,以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特征说明、设计图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2个月内完成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为准。

3.项目内容

2025年城区市政道路大修项目(标段一):猴子石大桥、南二环(南郊公园~树木岭立交)共2个路段,建设内容包括对路段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和维修范围内的附属设施(包括标线、井盖等,不含匝道、辅道)进行恢复和提质。

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未详尽之处,以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特征说明、设计图为准。

五、服务标准:

四、路面施工技术要求

根据路面病害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路面主要以裂缝、车辙、坑槽为主,多数路段为桥梁,不能增加桥面荷载,桥梁伸缩缝标高难以顺接,部分立交下穿路段净空有限,不适宜直接加铺。采用整体铣刨利于路面调平,施工迅速,因此本次提质改造工程推荐选用路面铣刨重铺处治方案。

1.交通组织要求

本次设计交通工程主要针对道路路面大修施工进行交通疏解。交通疏解设计目标为:保障施工安全,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影响,把交通疏导工作做细做好并贯彻始终,实现施工和交通顺利。

(1)保证安全原则: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障运营路段车辆的行驶安全,同时也必须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和施工过程的安全;

(2)不中断交通原则:施工期间不可能完全封闭交通,必须维持桥梁的基本通行能力;

(3)少影响原则:尽量减少因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影响强度最小、影响时间最短),尽量避免或减轻施工对地方交通的影响,减小社会影响。

五、安全保障要求

1.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市政建设的规定,实施封闭施工,以防非施工人员和车辆闯入,造成伤亡事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2.易燃易爆品以及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应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按照批准的存放地点和保管方式,设专人管理。

3.施工期和运营期各类机械作业,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规程和标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含车辆)维护和检修,杜绝设备因失检、失灵而带病运行;各种电气设备应有警示标志,以防设备过载或泄漏时因设备损坏、燃烧、漏电等产生人员伤亡事故。

4.对施工渣土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长沙市政府所颁布的各项管理条例实施预防,避免由于管理不严,产生水土流失和扬尘污染环境。

5.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水,应通过市政管道管理部门指定的排放的方式排向污水系统,排出前应做沉淀及分离处理。

   6.施工期所产生的废气,应控制在市环境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严禁超标排放造成污染。

7.对操作高噪声、振动设备的工作人员,应配备隔音耳塞并对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垫等,以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8.基地均设置卫生设施,包括环境绿化、生产房屋的采光、通风、空调和照明,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三废”处理、减振降噪措施、生活卫生设施和卫生医疗保健机构等。

9.施工和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区应坚持洁净、通风良好,防暑、防寒、炊事人员应定期体检,未取得健康合格证者,不得上岗。对饮用水应予以高度管理。加强防疫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密切与市防疫部门(站)联络,以获得咨询和帮助,确保人员身体健康。

六、环境保护要求

1.施工现场指挥部、项目经理部要做到院内种花、植草,为管理人员创造绿色办公环境。

2.加强对民工宿舍区的管理,各工地民工不能睡通铺,并且设专人打扫卫生,有条件的民工宿舍区要进行绿化。

3.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锅炉要有消烟除尘设备,茶炉采用消烟除尘型。

4.与社会道路相邻或交叉的施工现场必须用硬围挡进行围护,围护要支撑牢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的钢筋、木材加工必须在加工棚内进行,严禁露天作业。

5.社会交通导流线路面各结构层施工不仅要符合环保要求,还要根据交管部门的意见设置围挡、交通标志、照明灯具等。

6.施工现场应优先使用罐装水泥、白灰、矿粉;若使用袋装水泥、白灰、矿粉时应建设符合要求的库房;对于粉煤灰要进行遮盖,并且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喷水龙头,根据含水量情况定时喷水。

7.运输水泥、白灰、矿粉、粉煤灰的车辆要进行覆盖,沿途不得泄露、遗洒,装卸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扬尘。

8.运输土方、无机料、建筑渣土要采用密封式运输车辆。

9.各工地出入口,要铺设混凝土路面,并在出口处设置冲洗车轮的设备及沉淀池。

10.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齐洒水设备,充分发挥环保小分队的作用。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个月内,施工组织以施工过程中的连续、平行、协调和均衡为基本原则,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合理而最大限度地配置施工现场,既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又避免频繁调动,同时保证 既有交叉公路交通通畅;

2.机械设备、工具、周转性消耗材料等尽量重复使用,以节约费用;

3.尽量减少因施工组织不当引起的停工、待料;

4.合理减少临时设施和现场管理费用。

5.本项目工期较紧,施工单位应提前进场做好施工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好周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精良的施工队伍,配备先进的机械设备,采购充足的筑路材料;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各 分项工程施工的紧密衔接与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计划正常组织施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确保道路改造及时优质完成。

八、磋商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分项报价;供应商自主报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现行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九、项目实施要求及说明

1.技术资料

1.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2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供应商投标时要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工程实施时将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在建情况以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为准,需提供网页截图),且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施工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以及供货范围:

(1)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工程施工材料以及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工勤人员造成自身伤害或他人死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4)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所有服务员工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

(5)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购清单内所有货物的供应和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6)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所需辅材、配件、配套施工等;

(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文明安全施工。

4.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处理

4.1指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服务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

4.2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部,名单给甲方一份,必须保证项目部的电话24小时畅通。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本项目参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按照采购人验收制度组织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是否符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标准实施。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要求实施。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乙方人员配备、持证人员的配备及设备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履约验收标准: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履约验收的约定,提供详细的验收清单,积极配合采购单位,提供与验收相关的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技术说明。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

2)甲方验收人员就本验收方案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对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3)采购人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督,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及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6)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7)验收费用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对道路整修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严格监督道路整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和要求乙方对不合格部分进行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负责道路整修项目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工程完成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及时组织验收,并核定工程量。

4)及时办理结算审核和费用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严格执行服务所在地市区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确保达到工程所在地标准化工地要求,并明确具体措施。

2)乙方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服务,确保进度和质量,不得降低质量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材料和设计。

3)每批材料或设备(装置)进入施工服务现场时,乙方须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和核实,且施工用材料或设备(装置)要提供产品合格证。需乙方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如无发布价格,采购前需由乙方向甲方申报采购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及价格,由甲方相关人员进行价格审核确认。

4)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5)乙方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要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不得损坏甲方任何设备和财物。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设施或财物损失,乙方须照价赔偿或无偿修复。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

6)搞好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液或固体废弃物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实施达标排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应与一般垃圾分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施工完毕后,乙方须修整和恢复施工场所周围的原貌,并向甲方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

8)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考核。

9)所有项目,原则上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服务。特殊或应急项目,确需第三方协作,乙方及时申请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项目分包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合作(协作)单位或个人实施,但必须以乙方的名义按程序办理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的责任。 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个人,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乙方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债务及其他履约事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0)乙方指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服务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

11)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部,名单给甲方一份,必须保证项目部的电话24 小时畅通。

12)对临时突发的抢修工作,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书的要求接到通知后45分钟内,抢修人员应携带合适的工具、设备和材料到达维修现场。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做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在工程造价中扣除。

7.违约责任

1)乙方在工程中所用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且施工人员依法具有相应资质,材料经甲方检查,若发现并检验证实以次充好或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除已使用部分立即拆除重新施工、已进场的该项材料全部退货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对使用不合格产品所造成的返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偷工减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不合格部位并重新施工直至合格,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 元/次。上述情况出现三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的设计,因擅自变更而影响成本的增加或质量问题,其损失由己方承担。上述情况出现三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价款的0.05%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因甲方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5)因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处理事故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七、其他要求:

十一、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城市管理局。

1.2、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3、付款条件: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价80%的工程款;经合法的第三方机构评审后,支付至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及配合完成财务决算无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支付申请后付清余额(不计利息)。  

    2.工期要求:2个月内完成交付,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为准。

3.施工水电费、场内搬运、转运、垃圾清理、外运等为保障工程正常进行的各类措施各投标人结合清单与现场实际综合考虑自行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结算时不作为变更项目。

4.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配套费等所有费用,且投标人成交后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准许及协调后续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一旦成交单价均不调整。质量不合格或实际施工工程量比报价清单减少时,采购人有权按实相应减少结算款。

5.工程变更:原则上工程不允许变更,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后随结算书一起报结算审核单位审核。

6.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费用及责任自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技术服务和商务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在线核查;无法在线核查的,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实;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等。上述核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且供应商须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与后续政府采购活动等)。

9.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工程采用造价信息法调整材料价差。

(1)基准价格:可调主要材料基准价,采用《长沙建设造价》2026年第7期发布的材料信息价。

(2)施工期时价:时价取本工程各计量周期对应的《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

(3)风险幅度约定:土建、市政工程可调主要材料,以基准价为基础,价格涨、跌幅在±3%(含本数)以内,价差不予调整,该部分风险由乙方承担;涨跌幅超过±3%时,仅对超出±3%以外部分的价差予以调整,调增由甲方承担,调减由乙方承担。相关材料调整价差直接计入税前造价,并不计算优惠。

(4)可调价材料范围:仅沥青混凝土(含SMA、AC、再生沥青混合料等)为本合同可调价材料,其余材料不可调整价差。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5)价差计算公式:

单项材料调差金额=该材料结算工程量×[施工期时价-基准价×(1±3%)]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