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津门湖街道雨污混接点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YZX-2026-6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津门湖街道雨污混接点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2026-601 项目名称:津门湖街道雨污混接点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872万元 最高限价:115.087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2 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采购货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产品目录》中的货物和服务。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zcd/zcdList.jsp%EF%BC%89%E4%BA%86%E8%A7%A3%E3%80%8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8)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2日到 2026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5层 方式:磋商文件采用线上获取方式。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开票信息+联系人、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susan5120309@163.com,邮件主题: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122916767110001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5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5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津门湖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门湖街道江湾路85号 联系方式:13102293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5层 联系方式:022-83716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83716865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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