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李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4)28号、翠发改批[2025]2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李庄古镇景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4)28号、翠发改批[2025]2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公开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1建设地点:宜宾市李庄古镇。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核心区内中国营造学社旧址旁西厢房、席子巷两侧传统风貌建筑进行保护修缮,面积约1990平方米,对张家大院进行活化利用,面积约1000平方米;对顺河街、新街子街、慧光寺街等6条街巷周边建筑历史风貌保护提升,立面面积约29000平方米;改善提升顺河街、水井街、麻柳街等4条街巷空间环境整治提升及滨江空间、麻柳街口袋空间等周边环境配套设施提升,面积约24000平方米;将文星街1号、慧光寺街19号、线子市街10-14号栋既有建筑分别改造提升为李庄非遗创新工坊、建筑研学基地、李庄IP运营中心,建筑面积约 9500 平方米;改造提升奎星路、羊街、正街、顺河街等10条街巷电力、通讯、给排水设施和公厕2座;提升智慧化管理系统。 2.1.3 项目总投资约为21304.04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6438.3万元 2.1.4设计期限:50日历天 2.1.5招标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1.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含工程概算)。本项目不含文保、文保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环境影响评估、展陈设计、室内外标识标牌设计、艺术品设计、结构鉴定等专项设计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大于1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14 09:00 至 2025-10-19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03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 9 时 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9 日 9 时 0 分(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