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LF0125GZ04ZC63(招标文件编号:CLF0125GZ04ZC6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费征管系统数据供应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中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二路79号606房
中标(成交)金额:44.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广东中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税费征管系统数据供应技术支持服务 | 税费征管系统数据供应技术支持服务 | 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提供税费征管系统数据供应技术支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数据供应服务时间段为经采购人核定的工作量达到25个人月。中标人需保证在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核定的工作量25个人月内做好数据供应工作,保障相应需求得到及时、准确响应。 | 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的数据供应需求,以满足日常征管等业务工作的开展。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吴红、袁宁、吴君胜、石雪冬;采购人代表名单:林宏生;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2)按照下述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88.97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020-38006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吴女士/陈女士 020-87651688-551/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5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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