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永泰县-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汤洋路二期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NEW 变更公告

福州市 其他 2025年07月14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内容详情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汤洋路二期项目(施工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樟发改审批【2017】162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峰镇汤洋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汤洋路二期,道路起于塔山东路(规划),终于站前大道,道路全长268m,路面宽度24m,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洪水频率20年一遇。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设计的汤洋路位于永泰县城南片区,是一条交通性道路,其主要功能是为周边居民提供出入交通功能,道路功能辐射范围主要在汤洋村内。其起点与塔山东路(规划,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30m,双向四车道)相接,沿途与商支四路(规划,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2m,双向两车道)相交,终点止于站前大道(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1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268m,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路面采用沥青路面,设计基准期为15年。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62699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情形;(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4 20:00:00 至 2025-07-09 23: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7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④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或⑤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第①项约定的方式补足;或⑥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1,邮编:35079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2275768,传真:/

联系人: 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625873,传真:/

联系人: 吴工、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冠景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微信扫一扫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