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乌房东方茂23号楼装饰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招标编号:HD20260126)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一、招标条件本乌房东方茂23号楼装饰装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绎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乌房东方茂23号楼装饰装修,建设面积约为7711.57平方米。内容:乌房东方茂23号楼装饰装修建设项目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及二次装修内容(包含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最终通过消防、人防、规划、环保、质监等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业主方使用,即交钥匙工程,以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乌房东方茂23号楼装饰装修工程EPC总承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乌房东方茂23号楼装饰装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要求①:[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要求②:[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资质;要求③:[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须满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5、投标人业绩:1、施工: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的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2、设计: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建筑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承包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7、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8、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参加投标)。10、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4)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6日10时30分到2026年02月02日18时30分获取方式: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1-8条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6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16时00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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