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留取份额100%。
7.其他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2)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