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麒麟苗族乡龙泉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兴文县麒麟苗族乡人民政府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兴文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1.新建约7000平方米标准化茶叶加工厂,完善电商交易平台等配套和内部生产线装修装饰; 2.完善油茶园区基础设施,将麒麟崔家水站至麟儿沟全长约3.324km道路,加宽至6m;对三合村全长约1.068km沟渠进行维修;3.完善油茶园区产业配套,新建油茶新品种示范基地,引进智能设备及监控管理设备,新建3公里2m宽生产便道,铺设500亩油茶基地管网,新建100立方米水池8个;配置安装1套油茶气象站、远程墒情采集站与病虫害预测预报装置;育苗基地、农事服务中心及生产配套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09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招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5.9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5.9;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12 00:00至2025-06-1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12 00:00至2025-06-1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二、拟派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均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三、招标代理费为预估金额,最终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动20%计算。 | ||||||
联系人 | 邓坤 | 联系电话 | 182242756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