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第四中学2025年教师校本培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Y-ZNZB(采)-2025-5-003
项目名称:中宁县第四中学2025年教师校本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500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或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注:开标现场各供应商不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均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内容为主,需保证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6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