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230FJ25SG0705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工人文化宫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南陵县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899平方米,原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地上1层局部3层,混凝柱跨为6米,拟在馆内增设负一层(半地下室)面积约700平方米,馆外配套建设绿化景观、给排水、电气、消防设施等。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约1000平方米;原建筑物年代久远(约25年),现场施工难度复杂。招标范围:①对原体育馆内篮球场地下增设负一层(半地下室)面积约700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地下室基础埋深同原建筑埋深,建为职工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用房;②在不增加体育馆主体结构荷载的前提下外立面翻新;③对原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增加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高位水箱等;④对室内外进行装饰修缮;⑤配套建设绿化景观、给排水、电气设施等;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
2.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11283305.49元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70万元的建筑装修改造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 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70万元的建筑装修改造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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