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21]FZSGSJJ[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采购项目-B区(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38号楼5层 | 4,906,930.15元 | 97.5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B区):
服务类(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 | 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b区(年服务费)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服务范围。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服务要求。 | 本项目采用一签多年方式执行,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服务标准。 | 4,906,930.15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江闽 |
| 评审专家: | 郁华 、 赖再兴 、 黄雪嫔 、 黄小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根据根据项目2年服务费中标总额(即中标金额*2)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 1.5%;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部分:0.8%;500万元(不含)到1000万(含)部分0.45%;1000万元(不含)到5000万(含)部分0.25%。②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账号:11701010010028525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B区:6.866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联系方式:0591-2224926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13599399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晟
电话:13599399984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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