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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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对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二标段防洪工程老城区片)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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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2分):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职称证书、身份证得 2 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更正为“项目技术负责人(2分):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高级职称证书、身份证得2分;少一项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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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贵州裕芳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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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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