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012025000272
二、项目名称:石牛湖院区、沿滩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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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锦禾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新建居委会11组S3-S4号房侧面1号店面 | 2,000,000.00元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石牛湖院区、沿滩院区食堂外包服务(单价):7.5元 | 10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石牛湖院区、沿滩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自贡锦禾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石牛湖院区、沿滩院区食堂外包服务 | 提供在职员工的餐食供应服务,并同时能满足院内病人及社会人士的用餐及因公接待餐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或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为止(以任一条件达到为准)。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稳嘉、刘金宪、黄定飞、吴让军、何婉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预算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的计算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40%收取,计算后若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人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贡市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813-2110917;联系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77号。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666号
联系方式:0813-8582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富川路29号2栋
联系方式:0813-5358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思静
电话:0813-5358805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