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海欣路变压器迁移至市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海欣路变压器迁移至市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85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海欣路变压器迁移至市场工程(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85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40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海欣路变压器迁移至市场工程。 2.2.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村区域范围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海欣路变压器迁移至市场工程。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海欣路变压器迁移至市场工程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四、磋商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必须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www.zcqzc.com)关注本项目并到代理机构领取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 (1)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http://www.zcqzc.com/tjnjs/gfm/login.do)注册成功。 凡具备磋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2)提供以下方式: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8日13: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磋商招标公告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发布,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华明街道办事处,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李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话:022-246339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 系 人:孙雪 电话:022-88391127-806 电子邮件:sx@tjpygp.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