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庙滩镇磷石膏矿区移民安置点(万寿桥)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GC-JSGC202610SZ-008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谷城县庙滩镇磷石膏矿区移民安置点(万寿桥)配套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8-420625-04-01-74830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谷城县庙滩镇万寿桥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招标人为 谷城县庙滩镇万寿桥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惠通建管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谷城县庙滩镇万寿桥村 建设规模:场地平整约11.72亩;4条混凝土道路及两座箱函;沿路的给水、雨水、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建设;配套30盏太阳能路灯和公厕1座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01合同估算价:7549751.16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项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5)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网上缴费明细网上截图。(6)其他人员要求: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施工员持有 市政 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 市政 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③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④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⑤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且提供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网上缴费明细网上截图。(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7)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链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链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注:以上①、②、③、④、⑦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以上⑤、⑥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须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的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本项目是否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 否 。(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4)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6%88%96%E8%80%85%E6%89%8B%E6%9C%BA%E7%89%88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F%BC%8C%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A6%E8%A7%81%E3%80%8A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A%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5%8A%9E%E7%90%86%E6%8C%87%E5%8D%97%E3%80%8B%E6%88%96%E3%80%8A%E6%89%8B%E6%9C%BA%E7%89%88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5%8A%9E%E7%90%86%E6%B5%81%E7%A8%8B%E3%80%8B%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E9%93%BE%E6%8E%A5]%EF%BC%89%E3%80%82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 月19 日至2026年 10月 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单位。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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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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