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BZ-2025-0822-2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安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座8层819室
成交金额:52.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郑州航空港区安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保安服务 | 本项目为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委托专业机构,提供保安服务服务。项目人员配备要求:10人。 |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一年。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娅莉、杜思山、徐振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万元(人民币)。
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参与评审但未成交的,告知其本人的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成交供应商最终得分:84.9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洞庭湖路57号
联系人:耿朋辉
联系方式:0371-86690336
2.代理机构:河南宝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南五路59号国基伟业大厦5层501号
联系人:张全涛、吴艳丽
联系方式:0371-55235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