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北部片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北部片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aweb/%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1%E6%9C%8807%E6%97%A509%E7%82%B9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div%3E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A010052-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5-00520
3、项目名称:宜昌市北部片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12.189023(万元)
6、最高限价:279.46955(万元)
7、采购需求:
新建549.44平方米的厨余垃圾处理车间土建,室内外电气、给排水管道、消防管网、沥青砼场地等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为土建类(C2证),另外一人为机械类(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2)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aweb/%EF%BC%89%3C/p%3E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aweb/%EF%BC%89-%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7%BD%91%E4%B8%8A%E5%8A%9E%E4%BA%8B%EF%BC%8C%E5%B9%B6%E6%8C%89%E7%85%A7%E7%BD%91%E4%B8%8A%E6%8F%90%E7%A4%B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0%E6%9C%8817%E6%97%A5%E8%87%B32025%E5%B9%B410%E6%9C%8824%E6%97%A523%EF%BC%9A59%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6%8C%89%E8%A7%84%E5%AE%9A%E5%9C%A8%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3%80%8A%E5%AE%9C%E6%98%8C%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6%8A%95%E6%A0%87%E4%BC%81%E4%B8%9A%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3%80%8B%EF%BC%89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0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网站发布的公告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公告不一致之处,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67号
联系方式:1887159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67号
联系方式:15926287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梅
电 话:15926287240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