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综合体概念方案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综合体概念方案研究项目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研究任务,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名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联 系 人:刘工联系电话:020-83158477
二、交易服务机构
单位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C
招标文件咨询:梁工、罗工联系电话:020-87575800-840
城轨采购网系统咨询:020-39381235
三、招标监督机构
名称: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规划项目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58477
四、招标项目: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综合体概念方案研究项目
五、项目地点:广州市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由花都区交通局负责落实
七、项目概况:
为建设广州北部增长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结合广清永高铁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的推进,构建广州北站枢纽周边站城一体、产城融合的发展格局,采用“枢纽+社区+产业”模式,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各方向的交通互联、互通,在广州北站周边置入多种复合城市功能,进行高强度开发,带来高效、便捷、舒适的通勤体验,重塑城市空间,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穗府办规〔2025〕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铁路建设推进土地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4〕5号),受花都区委托,广州铁投集团拟组织开展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综合体概念方案研究项目。
八、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研究范围: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综合体。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穗府办规〔2025〕2号)要求,编制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综合体概念方案,并在概念方案稳定后,进一步完成枢纽核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建议方案工作。具体工作阶段分为以下3部分:
1、概念方案阶段:按照《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要求,编制完成既有规划实施情况分析、轨道线路及场站控制方案、场站综合体用地范围划定、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枢纽客流仿真方案、整体功能布局方案、建筑设计概念方案、景观环境设计方案、区域格局与发展定位分析、产业功能及土地开发收益研究、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设计方案、收益测算和投融资模式建议等工作;相关工作深度应满足《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穗府办规〔2025〕2号)要求,并能作为支撑广清永高铁项目前期研究的地方配套工程研究。
2、控规调整建议方案阶段:按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的要求,编制广州北站枢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文件,明确枢纽核心区内用地功能,提出公共服务设施、绿地系统、建设用地强度、道路交通、换乘设施步行系统、地下空间、市政设施调整规划,研究深度要求达到控规法定化深度要求。
3、相关专题研究
按照《广州市轨道交通场站综合体建设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广州市规划和白然资源局关于建立详细规划阶段专项评估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完成概念方案及控规调整阶段所需的客流预测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业产业区块调整论证、交通影响评价、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和评审、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评估、海绵城市专章(含洪涝安全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地质环境质量评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相关专题应能同时支撑概念方案、控规调整两阶段的报审、报批。
(三)服务期限:概念方案阶段,投标人原则上应在60日历日内完成(暂定于2025年10月启动,2025年12月15日前结束,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工作启动通知书为准)所有工作;控规调整阶段,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概念方案通过市规委会主任委审议后,100日历日内完成;相关专题工作匹配概念方案、控规调整工作进度同步完成。详见本合同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与计划。
九、本项目招标总控制价(含税):15151268.00元人民币(含税)。
其中,分项报价不得高于附件二:分项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十、发布招标公告、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从2025年09月11日18:00起
投标登记日期:2025年09月12日00:00至2025年10月9日9:00
投标登记地点: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s://***/)
登记前需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咨询电话:020-86680033)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名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十一、投标担保: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4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1室(广州地铁坑口地铁站B出口出来即到)
(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9时30分。
(三)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城轨采购网网站的相关信息。
十三、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持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三)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和(2)项资质 :
(1)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联合体任意一方需至少具备以上两项资质之一。
注:设计资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四)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五)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及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及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一)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七)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须明确主办方,以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承担相应工作所对应的资质,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签字、盖章外,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需出现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其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和盖章即可。
(八)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十四、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自由登记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三)自由登记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不足3名或通过经济标审查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规划项目部,电话:(020)8315847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6楼;投诉受理部门: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电话:(020)83158479,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6楼。
十六、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E3%80%81%E4%B8%AD%E5%9B%BD%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7%BD%91%E5%9D%80%EF%BC%9Ahttp://www.cebpubservice.com/)%E5%92%8C%E5%B9%BF%E5%B7%9E%E5%9C%B0%E9%93%81%E9%9B%86%E5%9B%A2%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3C/b%3E%3Ca href="http://***/">www.gzmtr.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二:分项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附件一: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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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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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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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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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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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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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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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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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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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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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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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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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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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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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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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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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鹏驰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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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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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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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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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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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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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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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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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蓝巨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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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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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松兴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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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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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洁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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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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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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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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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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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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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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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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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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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慈(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13420182019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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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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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中原(天津)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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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57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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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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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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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章保((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92020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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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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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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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华(监理工程师注册号:5102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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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
|
广州市腾跃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
注:以开标前一天广州地铁集团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附件二:分项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项目名称: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综合体概念方案研究项目
|
工作内容
|
含税控制价(元)
| |
1
|
广州北站综合枢纽概念方案
|
8645760.00
| |
2
|
控规调整建议
|
1585344.00
| |
3
|
相关专题
|
客流预测分析
|
960000.00
|
4
|
交通影响评价
|
480000.00
| |
5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624164.00
| |
6
|
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和评审
|
342000.00
| |
7
|
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评估
|
240000.00
| |
8
|
海绵城市专章(含洪涝安全评估)
|
480000.00
| |
9
|
城市树木保护专章
|
1026000.00
| |
10
|
工业产业区块调整论证
|
240000.00
| |
11
|
地质环境质量评估
|
288000.00
| |
12
|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240000.00
| |
13
|
小计
|
4920164.00
| |
14
|
合计
|
15151268.00
|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