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城市大脑视频监控及智能公交站牌硬件设施维护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Q-CG-2025025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城市大脑视频监控及智能公交站牌硬件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陆拾肆万贰仟元整(小写:64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寨县城市大脑视频监控及智能公交站牌硬件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金寨县城市大脑视频监控及智能公交站牌硬件设施维护采购项目位于金寨县城区,对城市大脑视频监控296个点位,443个枪机、58个球机及其附属硬件设备(包含移机安装)及19个智能公交站牌及其附属硬件(包含移机安装)进行运行维保,并负责与金寨县城市大脑系统协调对接,保障城市大脑视频监控、智能公交站牌正常运行等进行核查、结案并将案件信息同步上传到城市大脑系统,形成案件闭环管理。极大提升了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对上述系统的视频监控、19个智能公交站牌维护工作进行采购,由专业运维服务人员对系统进行日常清洁维护,故障设备更换、网络维护等。 服务要求:1.保证本工程所涉及所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比例不小于90%,对硬件负责维护,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机进行维修和软件维护、应用软件升级。在接到报障通知后,务必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抢修,8工作小时内完全修复。 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运维服务人员应在 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的备用设备供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2.负责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负责维护硬件故障部件,若硬件设施需要更新换代的,由中标人采购且规格、型号、性能优于原设备,并满足现有使用标准,与城市大脑对接协调,提供安装调试。3.供应商在金寨派驻一支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负责本项目的维护工作,并开通报修电话,确保 7×24 小时接听故障报修。必须制定维保期内对系统的巡视制度。4.必须针对本项目配备足够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检测仪器及维修设备。5.如硬件系统整个更换,需能保证与后台系统的完全兼容性,确保通讯协议不发生改变,确保前端系统与现有后台的交互保持一致,不影响后台功能的正常使用(例如,不影响前端设备和后台系统的通讯,并直观形象地在现有后台上进行显示)。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华丽、陈永、荣先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96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29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 ,联系电话: 0564-7359058 。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金寨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金寨县江环北路
联系方式: 0564-2716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上海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0564-7356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工
电话: 0564-73566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