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龙里洗马至十字路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S103龙里洗马至十字路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S103龙里洗马至十字路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项修改为:
5.2.4 | (3)投标报价将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其他情形 |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的, |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项补充增加: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时间指的是项目交工时间,项目交工日期应介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1:是否应按AA级/A级/B级/C级/D级相邻信用等级分差修改“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履约信誉”关于信用评价得分的规则?
答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P57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条规定“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每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20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加分中只提及了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请问:担任过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样予以认可?
答复2:招标文件中并未提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将给予加分,因此,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招 标 人:龙里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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