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6〕33号
经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WG2026-ZB02 | 宗地 总面积 | 67654.2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汕头综保区扩围北区HJ-03001单元00106-1地块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80 | 建筑系数(%) | ≥40 | |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67654.2平方米 | ||||
投资强度 | 600万元/亩 | 保证金 | 10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9626BA0034| 4415826BB0032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5325万元 | 加价幅度 | 5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19日1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6年12月3日10时 | ||
备注 | (一)建设要求: 1.容积率:≥2.0;地上可建建筑面积≥135308.4平方米; 2.建筑密度:≥30%; 3.建筑系数:≥40%; 4.绿地率:≤20%; 5.建筑限高:≤80米; 6.海绵城市主要控制指标:40%≤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35%≤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具体按《汕头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两证一书”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 7.未涉及问题,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综合保税区及扩围北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HJ-03001局部、HJ-03004、HJ-03005控制单元)》。 (二)投建项目基本要求: 1.投建项目行业分类:其他房屋建筑业; 2.投资强度(万元/亩):≥600。 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自然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方式申请。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2月1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与矿业”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11月19日至2026年12月1日10时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链接]:4433/Register/GDSOauth/[链接]),点击“土地与矿业”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2日1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2月2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链接]:4433/Register/GDSOauth/[链接])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至2026年12月3日10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与汕头综保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汕头综保区产业用地投资发展协议》,10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
(四)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五)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按现状标准交付受让人使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汕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受让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
(六)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链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链接]》《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链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440500/index)进行公告。
(九)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链接]:4433/Register/GDSOauth/[链接])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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