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磨碟沙站(不含)~琶洲站(含)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已由以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5〕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及多元化融资,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占比50%、多元化融资占比50%,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磨碟沙站(不含)~琶洲站(含)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规模: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磨碟沙站(不含)~琶洲站(含)工程:
琶洲站位于新港东路与会展东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地块内,呈东西向敷设,长度约237.3m,采用明挖法+顶管法施工。站厅明挖标准段为双柱三跨结构,宽度24.3m,站台顶管为外径10.5m圆形顶管,轨面埋深约43m。设置2个出入口、2组风亭。
磨碟沙至琶洲区间长度约1762.8m,采用盾构法施工,隧道外径8.5m,管片厚度0.4m,设置3个联络通道。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
2.2招标范围
第三方监测标段划分: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铁路鹭洲至新塘段磨碟沙站(不含)~琶洲站(含)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第三方监测服务范围:包括一站一区间,含该区段范围内的同步实施工程,以及该段范围内由我司负责运营的受影响的既有运营线路结构抽测等;
第三方监测服务内容包括:(1)明挖基坑常规监测;(2)周边建(构)筑物监测;(3)区间常规监测;(4)矿山法(盾构)洞内监测;(5)高支模监测;(6)既有线结构抽测;(7)风险管控。
还包括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其他内容:
①根据广州市政府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政府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政府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监测管理平台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
②根据广州市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对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的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相关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监测管理平台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监测管理平台。
③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相关档案馆备案;
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注:具体以第三方监测招标图为准。
第三方监测服务期限:暂定1462天
第三方监测服务阶段要求:服务周期以业主发出通知要求开始的日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各工点工期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业主对工期的调整,监测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但属正常的监测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测费用,预警后增加监测频次也不调整费用,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第三方监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71.3181万元
2.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4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测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类似工程监测业绩。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经业主认可的监测总结报告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注:类似工程指:轨道交通工程或深基坑工程或隧道工程自动化监测项目)。
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实施单位、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技术服务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相关完工证明材料文件为准。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3.4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今未因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被各级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3.5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3.3.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铁路工程建设行为“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7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30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指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时间:2026年3月4日9时15分至2026年3月4日9时3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7开标室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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