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QQHNT01-2 | LC全轻混凝土 | LC5.0 | 立方米 | 656 | |
LC全轻混凝土 | LC7.5 | 立方米 | 1459 | |||
LC全轻混凝土 | LC10 | 立方米 | 326 | |||
2 | SNZP01-2 | 水泥砖 | MU20,240*115* 53mm | 块 | 170000 | |
水泥砖 | MU20,200*100* 53mm | 块 | 880000 | |||
混凝土配块 | C20,100*100*300mm | 块 | 18000 | |||
混凝土配块 | C20,100*150*300mm | 块 | 800 | |||
混凝土配块 | C20,100*200*300mm | 块 | 19500 | |||
混凝土配块 | C20,100*250*300mm | 块 | 300 | |||
滴水线 | 宽度15mm,槽深5mm | 米 | 16296 | |||
厨房成品烟道 | PCBX 350*300 | 米 | 1584 | |||
厨房成品烟道 | PCBX 350*400 | 米 | 288 | |||
预制GRC线脚 | 100*75mm | 米 | 2169 | |||
预制GRC线脚 | 100*80mm | 米 | 413 | |||
预制GRC线脚 | 100*100mm | 米 | 4216 | |||
预制GRC线脚 | 100*150mm | 米 | 1200 | |||
预制GRC线脚 | 100*200mm | 米 | 42 | |||
预制GRC线脚 | 200*100mm | 米 | 104 | |||
预制GRC线脚 | 异形 | 米 | 385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安装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4.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4.3计量方式
(1)全轻混凝土
a.每车全轻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时,要在甲方指定地磅位置进行复磅,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
b.全轻混凝土过磅重量按全轻混凝土湿容重折算方量。
c.全轻混凝土湿容重暂定以LC5.0(干表观密度≤850kg/m³):950kg/m³;LC7.5(干表观密度≤1050kg/m³):1150kg/m³;LC10(干表观密度≤1100kg/m³):1250kg/m³为参考值。第三方检测盖章报告出具后,自动替换为报告实测湿容重(试配报告必须附带:原材料检测、拌合物湿表观密度、硬化后干表观密度、28d 抗压强度检测数据)。
d.每车全轻混凝土在甲方指定地磅位置进行过磅复核,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供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当车供方所供全轻混凝土的重量均以需方过磅复核的实际重量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
(2)水泥制品材料
采用检尺点数计量,乙方需提供每批次材料详细清单。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本合同无预付款。
5.1每完成3次月度对账及过程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已入账款的75%;
5.2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80%;
5.3办理最终结算后24个月,甲方累计支付至已入账款的100%。
5.4支付方式及费用承担
5.4.1 应付款按固定比例支付:50%银行转账,50%可采用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储)、航信(中行 / 微众 / 浙商)、简单汇(浙商 / 汉口)等供应链融资产品(统称融资票据)。
5.4.2 融资票据产生的贴现利息、手续费、服务费、流转税费及全部衍生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4.3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完成融资平台开户及接收手续;因乙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法签发、交付的,甲方不担责,付款可顺延。
5.4.4 甲方合法签发票据即视为对应款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乙方怠于接收、拒不配合的,不改变甲方已付款效力,不视为逾期。
5.4.5 融资票据对应款项付款日顺延至资金实际兑付至乙方账户,顺延期间不计违约金、利息及资金占用费。
5.5. 逾期付款特别约定
5.5.1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5.5.2 甲方超越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仅甲方无免责事由且确属单方逾期付款的,按起诉当日欠付余额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利息,但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1%。
5.5.3除前述利息外,甲方不再承担逾期产生的其他费用及损失(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停工损失、资金成本等)。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也有权拒绝任何报价文件,最终采购结果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确定。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襄州区双沟蓝领公寓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李静宁 联系电话:17396182699 邮 箱:1057367677@[链接]
到货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襄州区双沟蓝领公寓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采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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