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林水运能力提升工程-宜兴市新材料产业园智能仓储枢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YX202610003-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林水运能力提升工程-宜兴市新材料产业园智能仓储枢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兴市官林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官林镇人民政府备【2026】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宜创久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标段名称)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官林镇新材料产业园内
2.3 工程规模:拟建甲乙丙类仓库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本次项目设计工作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工程设计等。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 合同估算价(万元):126.57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设计成果文件及时顺利通过消防审查、各类审图。本项目设计成果还应满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相关要求。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等规定开展设计,确保总图布置、储存类别、防火防爆、通风、泄压、防流散、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消防设施、电气防爆、静电接地、安全疏散、应急处置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等符合甲乙类危化品仓储项目本质安全要求。满足当地应急部门的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
2.7 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交可研文本及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论证通过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提交后15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4.2其他:①财务要求:2023至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②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③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4月-2026年9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4月-2026年9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08时00分至2026 年10月26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1日8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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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宜创久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宜兴市官林镇凌霞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宜兴市紫竹东路105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人:陆女士
电话:0510-87205618 电话:0510-81717763
传真:/ 项目负责人:徐东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142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797641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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