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招标项目地区 云南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HHX2025-招-2882.项目名称:景洪市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项目3.预算金额(万元):804.最高限价(万元):805.采购需求:(1)对采购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上述财务报表包括采购人及其下属企业的财务报表。(2)企业管理建议书;结合年报审计情况,对年报审计中发现的采购人在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资产管理、债权债务、投资活动、境外业务、内部控制、廉洁执纪、前期问题整改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并提出管理建议。(3)根据市国资委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为被审计单位提交上报资料而出具其他专项报告。(4)提供日常涉税咨询业务和税务风险防范报告。(5)根据被审计单位发行债券、信息披露等需要,审阅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备注:1.报告出具口径要求:《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经营及绩效考核专项报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核查报告》《可视利润专项复核报告》《人员工资薪酬专项审核报告》需出具合并口径的报告,合并范围与集团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合并范围一致。2.《经营及绩效考核专项报告》:参照《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127号)、《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洪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128号)、《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等文件出具,报告需反映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有关考核指标的情况和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情况,指标计算口径需与上述文件保持一致。3.《人员工资薪酬专项审核报告》应包括企业汇总情况(母公司基本情况、汇总范围)、工资薪酬情况说明(从业人员人数情况、工资实际发放情况、企业平均工资情况、人工成本利润率、人事费用率、人均利润及人均营收情况)、审计报告应付职工薪酬总额与工资专项报告薪酬总额不一致的说明(若存在)、增(减)人增(减)资及高校毕业生情况说明、工资总额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的说明等。]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供应商须作出说明。注:(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供应商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2)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2024年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用于零申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供应商须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段时间(税款所属期为2025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若为新成立的供应商须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前三年是指2022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5日。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10.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明确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同意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且愿为其承担民事责任,每个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仅能授权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与采购活动,不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每天08时00分至12时00分,12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2.售价(元):3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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