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乡村卫生室服务设施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乡村卫生室服务设施能力建设项目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投资【20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3.004019万元,建设规模:主要涉献县十五级镇边马村卫生室、献县十五级镇八章村卫生室、献县临河乡西尹官村卫生室、献县临河乡梁庄村卫生室、献县韩村镇孔束州村卫生室、献县韩村镇前南宫村卫生室、献县韩村镇北张白村卫生室、献县商林乡库家庄卫生室、献县西城乡杨家村卫生室、献县高官镇南韩村卫生室、献县陈庄镇田庄村卫生室、献县陈庄镇李口村卫生室、献县陈庄镇南三堤口村卫生室的建设。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献县。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93.004019万元。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其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评标现场查询的信息为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09:00至2025-10-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代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取,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献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317-4635792或招标代理:河北亘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宋淑梅,联系电话:0317-5208260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献县卫生健康局
电话:
0317-463579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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