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232025000133
二、项目名称:洪雅县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果皮箱套袋、前端垃圾运输、“牛皮癣”清理服务(2025年-2028年)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眉山洪洁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修文路三段8号3栋1单元1层15号 | 4,059,968.76元 | 96.6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眉山洪洁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3050100 | C13050100 清扫服务 | 洪雅县城东、城西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果皮箱套袋、前端垃圾运输、“牛皮癣”清理服务(2025年-2028年) | 洪雅县城东、城西总面积488480.8㎡;车行道面积348193.9㎡;人行道面积140286.9㎡。护拦1582.8㎡;果皮箱246个等 | 供应商有权按月获得承包费。如采购人未按时拨付承包费,供应商有权向采购人要求支付承包费,但不能停止工作;采购人逾期三个月未拨付承包费,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等 | 2025年12月1至2026年11月30日{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即:附件1、附件3考核得分均≥90分)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应答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宾邻、陈冬霞、杨建平、苗超、何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乘以费率后下浮20%再乘以服务年限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率: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收款单位: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剑南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40220320910001120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9.47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洪雅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887600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117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36593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 层801号
联系方式:徐女士,028-83388382转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28-83388382转815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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