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闽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武发改审批[2025]183号、武交建[20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5929.11 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武夷山市兴田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改造景点连接线6.1 公里,改造游客集散中心2240平方米,建设智慧停车位120个,改造游客驿站2处,对景区内崇阳溪沿线等重要节点立面改造及环境整治,配套建设电力、照明、给排水、智能监控、消防安防设施等附属设施。(现有建筑提升及设备改造结合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建设单位实际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具体项目实施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可调整本项目建设规模和进度,要求中标人分批设计、分批建设、分批结算等,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公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线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安全设施、照明工程等]、房建市政工程(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工程、室外工程、其他配套工程、周边建筑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若有)、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设计文件的审批、核准或备案。(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审批后的施工图纸为准。(3)采购工作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4)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5)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292.0865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公路工程部分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4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或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若对应资质被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9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01-15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wys/%EF%BC%89%E8%8E%B7%E5%8F%96%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4%B8%9A%E5%8A%A1%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8%AE%B0%E5%BD%95%E7%9A%84%E5%B0%86%E4%BC%9A%E5%BD%B1%E5%93%8D%E5%90%8E%E7%BB%AD%E6%8A%95%E6%A0%87%EF%BC%8C%E8%AF%B7%E5%90%84%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6%B3%A8%E6%84%8F%E5%8F%8A%E6%97%B6%E4%B8%8B%E8%BD%BD%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96%B0%E7%82%B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7%A6%8F%E5%BB%BA%E7%89%88)%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E3%80%82%3C/p%3E%3Ch3%3E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2-09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s://***/wys/)%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h3%3E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夷山市兴田镇人民政府 | |
地 址:武夷山市兴田镇兴田村湖山路37号, | 邮编:3530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0599-5286524 | 传真:/ |
联 系 人: 彭女士 | |
招标代理机构:中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武夷山市柳永路99-9号三层 | 邮编:354300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13646970752 | 传真:/ |
联 系 人: 暨先生 |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
网 址:https://***/wys/%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593" colspan="2">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 址:武夷山市富贵华府9号楼二楼 | |
联系电话:0599-530326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武夷山市百花路318号武夷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
联系电话:0599-51178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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