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科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04FJ-076002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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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04FJ-076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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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中国信科科技创新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303-420118-04-01-97318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瑜路546号。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47亩,整体装修改造后使用面积121683.2平方米。
其他:中国信科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是对原武汉科技会展中心进行整体装修改造,建筑分 A、B、C 三区,其中:A区为办公主楼、B区展厅、C区附楼。按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需求解决原建筑功能不匹配问题,将中国信科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打造为独具特色的科技创新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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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改造装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培训、缺陷责任期维保及质保期保修服务等,改造装修内容包含拆除、建筑(含外立面)、结构(含结构加固及大跨度网架)、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含消防、电气、给排水)、室外工程等,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及项目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中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进行限额设计,暂估价按不超过各子项目价格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深度须符合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要求,设计成果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按要求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和施工深化设计、各类设计接口协调、变更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初步设计的范围和标准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 附加设计内容:暖通空调施工图设计,弱电智能化施工图设计,电梯专项设计,4楼-6楼预留区域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充电桩施工图设计,B区的五层食堂、运动场区域的精装修方案设计,B区食堂隔油池设计,外立面亮化设计等,以上部分为附加设计内容,不计入本次招标施工范围。(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不含附加设计内容)、变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等。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 (3)采购: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其他工程服务:完成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手续,以及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规定协商执行。 (5)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8 合同估算价:2162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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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1622万元。 施工图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起20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全套拆除图纸;自合同签订起60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含暂估价项目),招标人收到全套施工图设计后14天内组织初步评审,如需调整则中标人根据初步评审意见在7天内完成调整;招标人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施工图设计委托第三方图审单位进行审核;在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图审单位审核合格后30天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经监理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预算,提交的施工图预算应满足限额设计的要求。 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算。开始工作通知为经招标人同意后,由监理人向中标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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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组织施工的能力;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之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若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证明材料)。 ②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近五年担任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2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若中标,只承担本工程、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安全总监(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⑤以上人员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均需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4业绩要求: 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①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必须提供可查询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或②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项目(必须提供可查询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告网页截图或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2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以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时间为准)。 3.1.5财务要求:①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每年均不得有亏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每年均不得有亏损)。注:提供资料彩色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单位提供)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3000万元(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3.1.6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88%96%E5%90%84%E7%BA%A7%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B1%E4%BA%AB%E5%B9%B3%E5%8F%B0%E4%B8%AD%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信誉要求中①、②、③、④、⑤、⑥、⑦提供承诺,其中⑤、⑥、⑦项还须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2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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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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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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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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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智能评标。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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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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