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1842026000208-1
二、合同名称:“四农普”清查摸底宣传物资
三、项目编号:N5101842026000208
四、项目名称:“四农普”清查摸底宣传物资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崇州市统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昌明路1号
联系方式:02882272202
供应商(乙方):四川锦尚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羊子山路88号融锦城4栋1单元1313室
联系方式:191809167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四农普”清查摸底宣传物资 | 153,000(个) | ¥3.10 | ¥474,300.00 | 1、基本要求:托特包帆布袋,帆布袋中间顶部带磁吸扣,横款,UV数码制作。2、袋身规格:宽38±1cm,高30±1cm,侧/底10±1cm,横版有底无侧袋型。3、材质要求:主体面料为12安帆布,面料成分90%的聚酯纤维8%棉纱线2股捻。面料符合纺织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面料成分、纺织品安全、物理力学性能、甲醛含量≤20mg/kg、无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指标合格。4、手提织带:织带提手,总长50cm(±0.5cm),宽度3.8cm(±0.2cm);提手与袋身接合处加固缝纫,抗拉强度高,不易脱线断裂。5、带宣传飘带,飘带长度28±1cm。飘带上具有“崇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字样,位于普查标识面的左侧,与手提袋连接。6、背面右下方要有:普查标志+崇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 宣 的字样。7、图文排布:袋身正面居中放置普查标识,标识横向长度8cm(±0.2cm),标识顶部距离袋身上边沿9cm(±0.5cm)。8、提手采用墨绿色,袋身主体底色(白色)、图文色彩(体现崇州农业元素),具体图案根据后续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9、袋身缝纫针脚均匀密实,无跳线、无漏缝、无破损;包边平整,成品整洁,无油污、无色差、无污渍。 |
合同金额: 474,3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肆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崇州市各镇(街道)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崇州市统计局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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