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肃州区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已由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审)〔2026〕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通过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居民自筹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建设地点:酒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规模:在肃州区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24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钢结构井道施工、连廊及入户平台建设、管线迁改、基坑与配套土建、消防及安全设施完善、竣工验收及运维保障等。
5.计划工期:
总工期:20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31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东北街街道辖区(不包含玉门油田所属小区)部分符合条件、申报安装的老旧住宅电梯49部;
二标段:西南街街道辖区全部和东北街街道辖区(不包含玉门油田所属小区)部分符合条件、申报安装的老旧住宅电梯32部;
三标段:西北街街道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申报安装的老旧住宅电梯17部;
四标段:东南街街道辖区和玉门油田所属小区所有符合条件、申报安装的老旧住宅电梯26部,其中东南街街道7部,玉门油田所属小区19部;
注:各标段具体施工楼栋、建设数量及加装方式,以各街道最终公示审定的实施清单为准。标段体量调整优先在本街道辖区内部调剂解决;若本街道范围内无符合加装条件单元,由区住建局统筹综合协调至其他对应标段实施。
7.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投标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实施,包括:
(1)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后续的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施工阶段: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所需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4)其他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备案报建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环保施工、安全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等规定,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承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本项目(设计、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成员(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的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
6.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线上递交;
7.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提交人员一致;
8.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9.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投标人于2026年9月30日起(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进行登记(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申请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申请人须通过“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申请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申请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联合体协议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申请人公章后装入申请文件内。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6 年10月12 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次资格预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
3.为确保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申请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申请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4.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
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操作手册”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 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 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链接])操作手册的《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3.0操作手册(房建市政、政府采购、公路工程、水利工程)》进行查看。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链接])发布。
八、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四方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肃州区东环北路4号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
祁连路102号尚亿西部商贸城一期A区2-3-1号门店
邮 编:735000 邮 编:735000
联系人:茹晓燕 联系人:张丽萍
电 话:0937-2638881 电 话:1389370586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政监督部门: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937-2651649
2026年 9 月29日
工程设计企业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 务 | 职 称 | |||||
委托代理人 | 职 务 | 职 称 | |||||
执业资格证书 | 注册编号 | ||||||
资质证书号 | 企业级别 | 核查登记结果 | |||||
营业执照号 | 经济性质 | 年检结果 | |||||
设计负责人 | 专业类别 | 职称 | 注册编号 | ||||
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组成表 | 姓名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本项目拟任职务 | ||
注:本表由投标企业填写(机打)盖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及施工/设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设计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联合体协议
致:(招标人)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成员单位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成员单位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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