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已上传至招标文件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图纸已上传至百度网盘,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项、第3.2.9项内容修改。 (1)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分项),分别为: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包含暂列金额和安全生产费用)为人民币大写:陆亿陆仟捌佰捌拾叁万元整(¥668830000.00)。 分项限价为: ①涉铁隧道工程最高限价(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肆仟柒佰陆拾陆万元整(¥47660000.00); ②保通道路工程最高限价(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叁拾陆万元整(¥32360000.0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发生算术性修正时,修正后的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若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同比例下浮报价原则:投标人应设定唯一且统一的投标下浮率(以下简称“下浮率”) 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00% 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下浮率) 各分项投标报价=对应分项最高限价×(1-下浮率) 投标人投标总价与所有分项投标报价,必须按上述同一下浮率计算确定,不得出现分项下浮率与总价下浮率不一致的情况。 (3)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名义联名投保,投保条件与保险费率由承包人根据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公路工程保险的相关规定自行考虑,其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由投标人自行报价。结算时承包人应提供合法票据,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0.1 20.4.2以及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5.4.6项、第20.1款、第20.4款内容修改。 具体详见更新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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