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250606002001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以《关于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黑应急发〔2025〕7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占总投资80%,地市配套资金占总投资的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黑河、伊春、双鸭山、佳木斯等5个地区
2.3建设规模:在黑龙江省北部片区大兴安岭、黑河、伊春、双鸭山、佳木斯等5个地区建设30处直升机起降点。
2.4建设工期: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79天;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与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在黑龙江省北部片区大兴安岭、黑河、伊春、双鸭山、佳木斯等5个地区建设30处直升机起降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负责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缺陷责任期管理;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组建至少5支独立的监理团队,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顺延,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招标人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作综合考虑。
2.8最高投标限价:625700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年3月-2025年5月),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是市政相关专业,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人员配备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6日20时00分至2025年6月13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长江路130号)。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招标人: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5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01007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尚女士、柴先生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转3095
电子邮箱:yw9@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