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寿县2025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三化一片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军街道办华诚和中门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D-YS-2026-001
项目名称:永寿县2025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三化一片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寿县 2025 年度“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 底角沟村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造林服务 | 绿化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合同包2(永寿县 2025 年度“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 翟家村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造林服务 | 绿化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 2025 年度“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 底角沟村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 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1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永寿县 2025 年度“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 翟家村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 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1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 2025 年度“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 底角沟村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的经营范围;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在开标去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任意税种)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且无其他在建项目;(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s://***/%EF%BC%89%E4%B8%AD%E5%88%97%E5%85%A5%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BD%93%E4%BA%8B%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9B%E4%B8%8D%E5%BE%97%E4%B8%BA%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F%BC%88http://zxgk.court.gov.cn%EF%BC%89%E4%B8%AD%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F%BC%9B%3Cp%3E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永寿县 2025 年度“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 翟家村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的经营范围;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在开标去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任意税种)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 站( https://***/ )中 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 得 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至 2026年02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军街道办华诚和中门院内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军街道办华诚和中门院内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军街道办华诚和中门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1套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寿县林业局
地址:永寿县新永路东段14号
联系方式:37663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监军街道办华诚和中门院内
联系方式:19829202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9829202529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