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二街镇沿河路提升改造工程澄清补遗通知02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晋宁区二街镇沿河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投标人资格要求内,第(5)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现进行澄清补遗更正,更正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
除变更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开标时间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昆明阔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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