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882-00314
二、项目名称:大石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服务保障用房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服务保障用房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81号
中标(成交)金额:2,088,888(元)
评审总得分:91.0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服务保障用房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大石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服务保障用房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大石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服务保障用房院区及地上所有建筑物内、外和地下库室的物业服务)。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物业服务项目相关要求: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保密制度,从业人员的选聘要求无劣迹记录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人员的保密教育,应签定保密协议,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有相应的措施。2、物业服务人员要进行岗前业务及安全培训,年度内也要进行不少于4次的岗位业务及安全培训。3、物业经理须应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并必须有从事本项目规模以上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且具有物业管理的资格证书。4、设备设施维护人员须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方可上岗,并有从事本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5、保安人员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6、食堂服务人员须具有本项目规模服务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7、保洁人员具有朴实热情、细致勤快、吃苦耐劳的精神。8、物业服务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残疾,持健康证上岗。(可中标后提供,供甲方查阅。)9、物业单位如有人员离职必须第一时间向需方通报并尽快补录新人;对新入职的人员要按照上述相关要求做好工作后方可入职等。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时间为全年365天x24小时(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且由采购人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该项目最多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标准 三、物业服务具体范围、标准及人员配置要求(一)物业管理人员:1、应设物业经理1人。物业经理须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并必须有本项目规模以上从事本岗位 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且具有物业管理的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2、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经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物业管理知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领导能力。(二)保安服务:1、保安工作范围:(1)物业单位要做好 24小时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院区、楼内的巡视巡查安保;维持公共秩序;外来人员接待和查验登记。做好临时安排的其他事项。(2)护卫地点范围为大石桥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服务保障用房院区及地上所有建筑物内外和地下库室的保安服务。(3)工作时间要求应 24小时做好安保服务和巡逻防护。2、人员配置:保安人员共11人,其中含保安队长1人。保安人员年龄要求:在法定退体年龄内至 50周岁者占 30%以下,在50周岁以下者占7%%以上。(1)大门岗6人;白班3人、晚班3人;(2)正门大厅岗兼顾前后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及院内车辆秩序3人(其中一人可长白班或备用顶岗);白班3人、晚班2人(3)如有人员调动,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上述两班倒岗人员含2名保安班长各领一班。3、工作要求:(1)保安员由甲乙双方实行双重领导(甲方为招标单位,乙方为中标单位,下同),根据甲方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部署保安力量。(2)因甲方工作需要加班时乙方保安员应予以配合。(3)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保安员应当遵守和执行甲方包括《保安工作细则》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4)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着装整洁,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5)维持办公大楼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保安管理细则》进行处罚。(6)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7)在规定的站岗时间段内,必须服从安排,按要求站岗。(8)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查,防止盗窃行为及火灾漏电、漏水等事故的发生;(9)记录好当值期间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事情,对突发重大事件要填写突发事件报告(10)看护好室内外的设施、设备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善权、周泽梅、赵一瑾、刘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服务保障用房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石桥市公安局
地址:大石桥市202国道
联系方式:0417-5825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石桥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哈大路二高街2号
联系方式:0417-5889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17-58890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公安局.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和服务保障用房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黎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