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庄果峪村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庄果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庄果峪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明志 |
| 项目周期 | 40天 | ||
| 招标类别 | 货物类 | 农用项目 | 是 |
| 资金性质 | 帮扶资金 | 资金来源 | 其他 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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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蓟州区白涧镇庄果峪村采购榨油机项目 | ||
| 挂牌价格 | 4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1、面向在天津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能够提供本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资料。意向方报名前需将符合该条件的材料提交至村集体审核,持村集体的确认函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 其他描述 | 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付款方式:竞价成功后先行支付40%;设备调试完成正常运行后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支付剩余60%,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待工程验收合格成交方需提供正规工程费发票。 3、设备、质量及安装要求:具体以招标方案要求为准。 4、施工期间如发生任何财产和人身伤害等事故,均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此外,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及周边设施事宜,保证桥、路等正常施工进度,出现任何影响施工进度事项及地上物补偿,施工方自行协调解决,与招标方无关; 5、 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 6、成交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7、以上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工程规模及项目概况、工期、质量要求和建设地点 (一)工程规模: 工程规模:南阳市乐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智能榨油机一台,型号6YL-160。应具备榨花椒籽油、花生油、芝麻油等的功能。 (二)项目概况: 目前庄果峪村内无具备榨油的作坊,村民榨油需要出行10公里以上,榨油非常不方便,特别是老年人,即不方便也不安全。为了方便村民榨油,减少出行的安全事故,也为村集体增加收入,同时也为了配合花椒基地花椒籽的榨油,减少了费用的支出。2025年计划购买榨油机一台。 (三)计划采购时间: 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 。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 1.质量要求:合格 2.质量验收:庄果峪村集体委员会负责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于 2025年12月31日前付清全款。 (五)建设地点:蓟州区白涧镇庄果峪村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5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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