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包:博智园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第二包:香瑞里(星河传奇二期)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第三包:艺馨佳苑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第四包:香岸华庭(玺樾潮鸣)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注:本项目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第一包);(002)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第二包);(003)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第三包);(004)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第四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第三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天津市宝坻区商务局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房屋租赁项目(第四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第 包)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以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邮箱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注:上述资料每包各一份。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