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唐河县第十九高级中学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唐河分平台)([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谈判-2026-2 | |||||||||||
| 2、项目名称:唐河县第十九高级中学计算机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686,000.00元 | |||||||||||
| 最高限价:68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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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采购内容:采购计算机(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付时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 万元或预留 / %份额。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链接])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查询时间: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前。(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唐财购[2021]18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3(2)(4)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投标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主体库(南阳市)信息为准(南阳市主体库网站[链接]),过期更改的主体库(南阳市)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南阳市)信息原件。主体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唐河分平台)([链接])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唐河分平台)首页“交易平台登录”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唐河分平台)([链接])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唐河分平台)(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唐河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阳版)”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后缀为.nytf)。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响应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响应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唐河分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3.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4.因响应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准备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电话:0377-68513077。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响应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唐河县第十九高级中学 |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成都路 | |||||||||||
| 联系人:吴老师 | |||||||||||
| 联系方式:1761357688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森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七一街道七一路139号南阳创业大街A座309-3 | |||||||||||
| 联系人:曲良泉 | |||||||||||
| 联系方式:13703777861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曲良泉 | |||||||||||
| 联系方式:137037778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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