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智能公共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250484FW1012-002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绥化市北林区智能公共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编号:GZ250484FW1012-002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智能公共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4)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07月08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和东街与府西胡同交叉口西南40米,绥化市自来水公司对面商服人和东街95号,一楼开标室) 。线下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绥化市北林区智能公共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化市北林区智能公共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化市自来水公司对面商服人和东街95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 15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50484FW1012-0024
项目名称:绥化市北林区智能公共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万元
最高限价:17万元
采购需求:智能公共交通新能源充电桩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 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4)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7月1日至2025年 7月8日;每天8:30分~16:30(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化市自来水公司对面商服人和东街95号 )
方式:投标人请把“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gzxmglsh@126.com),磋商文件购买时间以磋商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为准,备注供应商名称及项目编号以便代理公司核查,购买磋商文件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hljzzzbsh@126.com)并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获取磋商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获取报名表)如因未按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
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 15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化市自来水公司对面商服人和东街95号 )
五、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 15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化市自来水公司对面商服人和东街95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化市
联系人:蒋雪松
电话:0455-28898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化市自来水公司对面商服人和东街95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455-822967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