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补短板项目技术方案征集公告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备组织实施“万安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补短板项目”招标,为保证本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集技术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万安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补短板项目
2、预算金额:约3600万元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4、回复意见的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征集方案说明:
1.征集方案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要求、市场价格、商务条款、评分细则等。所提供的方案将作为征集人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重要参考依据。
(2)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7:00止,(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不予接受;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3)回复意见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回复意见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代理机构(提交贰份纸质回复意见函)并且提供一份与纸质征集回复内容相同的U盘(不退回)。其中1份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另外一份按照回复意见格式编制即可。两种格式的回复意见函均需在U盘中体现。(特别提醒,必须要将署名文件和不署名文件各自封装后,再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否则拒收)
2.其他说明
(1)本次市场征集的技术方案,将由征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评审,以确定最终的项目采购需求。
(2)参与本次征集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采购中得到特别的优待,即使未参加征集建议的潜在供应商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潜在供应商也不会因参与征集意见提出问题而遭到征集人的歧视,请潜在供应商充分表达对推进本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建设性建议。
(4)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勘察现场,为报价取得依据。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潜在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吉安市万安县行政大楼六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先生15879676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乐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新苑小区11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女士/18879651188
特别声明: 本公告仅作为本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所有征集的方案仅供我单位参考。方案提交后所有权归属采购单位,进行方案评审,最终项目方案与投送人无关也不对投送人反馈。
本次征集为无偿活动。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