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囚车)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囚车)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预算金额:248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我院现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皖LA398警(囚车,2012年购置),因购置年限较长,车况较差,已经不能满足正常办案需要,确需更新车辆,且更新车辆符合省财政厅、省高院印发的财政法〔2012〕641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关于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更新规定,并报市财政局、市公车办审批,同意我院购置囚车一辆,并按“六专四室”建设规范附带囚笼改装和信息化标准配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我院刑事审判及执行工作特点和需求,综合考虑审判大楼车库高度限制、环保要求、车辆承载性能等因素,我院需采购囚车的技术参数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铃之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66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杨朋
联系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宿州大道与埇桥路交叉路口西500米
联系电话:1775578610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宿州市淮河中路556号
联系电话:0557-3905932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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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法院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pdf (974.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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