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聘请2025-2026年金融债及资本补充工具发行项目中介机构——银行主承销商(增补)(项目编号:ZZB-25197)”项目进行采购,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特别声明:鉴于本项目标的并不构成法律规定必须招标之项目,本文件所述措辞、程序、期限等若与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不符的,视为招标人组织采购之市场行为,参与各方不得据此质疑本项目采购过程、结果及其相关合同的效力。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针对【2025-2026年金融债及资本补充工具发行项目中介机构——银行主承销商】进行采购,入围有效期至【2027年3月26日】,入围期间项目采购涉及规模【/】,项目拟锁定【各项单价】。
2、本项目服务地点为【上海地区】;服务期限为【自入围通知书发布日至2027年3月26日】。
3、本项目拟入围【1-5】家单位,项目经评审现场资格(资质)符合性检查,合格供应商方可参与入围评审,当进入入围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为偶数(N)时,取排名前N/2家供应商入围,当N为奇数时,取排名前(N-1)/2家供应商入围,最低1家,最高5家供应商入围,拟入围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格,是以经评审的拟入围各供应商最低报价执行。
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各项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上海银行金融债券(普通金融债和专项金融债等)银行承销机构服务限价为费率万分之0.5;上海银行资本补充工具(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等债项品种)银行承销机构服务限价为费率万分之0.5,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或各分项限价的均将作否决处理。
5、本项目项下服务或产品(含采购结果)的适用范围: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包括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范围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投标人不得拒绝。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9日,0:00至0:0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需在发售期内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交付招标代理机构,并按下文完成文件的购买(注: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文件),具体如下:
2.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日期每日09:00时~16:00时(北京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471035019@qq.com】上传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超出该时间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2.2 网上提交登记
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平台上找到本公告,点击“我要参与”完成网上登记。(首次注册请预留办理CA证书的时间,办理CA证书咨询电话021-62657272-239;技术咨询电话021-62657272-237或341)。
2.3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入本项目、提交招标文件下载申请、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确认)、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4完成上述步骤后,投标人必须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影响后续招投标环节。
2.5 CA证书的办理需要一段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予以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上述方式为本项目领取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领取文件、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本项目并下载文件的响应,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对其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未在发售时间内提供合格资格证明材料(详见下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拒绝向其发放文件。
注:本项目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售、评标等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可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交易指南-操作指南处下载。
五、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需包括:(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上述资料可分别提供,也可全部体现在授权书中)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证
3.1以下内容以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证明为准:
3.1.1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1.2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2以下内容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
3.2.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
3.2.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条款3.2项下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4、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4)如中标,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5、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6、本项目如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具体资质以公告为准。
注:上述需提交的资料应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应同步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等信息。本项目如接受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8月19日13时30分-2025年8月19日14时0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4时00分】
3.递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二楼屏幕公布为准)】
4.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及副本U盘(电子版)】
5.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14时00分】
6.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二楼屏幕公布为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海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bosc.cn)、【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具体内容以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
联 系 人:沈老师
电 子 邮 件:gyszj@bosc.cn
监督邮箱:caigouzhongxin@bosc.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龙吴路888号9楼
联 系 人:杨展青
电 话:15800803292
电子邮件:471035019@qq.com
开 户 名:上海华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石门二路支行
账 号:100128540921691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