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8699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地铁运营安全评估与轨道交通安全检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地铁9号线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供应商名称: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中标(成交)金额:468,000(元)
评审总得分:85.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地铁9号线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服务类
名称:沈阳地铁运营安全评估与轨道交通安全检查(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运营安全评估范围为沈阳地铁9号线运营线路。沈阳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是一条穿越浑河,加强浑南滨河片区与中心城区、沈阳西部商圈联系的一条“L”型轨道交通骨干线,线路北起自怒江公园站,经西江街、淮河街、兴华街、艳华街、腾飞二街下穿揽军路公铁桥后,沿细河路、大通湖街下穿浑河后转入浑南大道,止于建筑大学站,全部为地下线,线路全长28.996km,设地下车站23座,设曹仲车辆段1座、相关主变电所,与既有地铁1号线共用OCC。于2019年5月25日开通运营。
服务要求:我院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8号)等相关法规,组织第三方开展沈阳地铁9号线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工作,对该线进行科学、客观、严格、全面的评估。
服务时间:我院将按如下要求落实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 《沈阳地铁9号线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报告》及其相关附件一套; (2)实施时间: 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规定的时间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2026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3)实施地点: 沈阳市。
服务标准:我院提供服务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8号)等文件要求,为项目开展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评估、聘请专家等工作应满足采购人评审验收要求及后续管理工作;完成工作后,工作过程中收集的相关资料及工作成果交付采购人,同时保证资料的保密性。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宇宽、沈艳秋、赵梓添、周力民(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地铁9号线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结合“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费,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001包:不足7500元按75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23911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方式:024-8373344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宏伟、李阳
电 话:024-83733449-87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一包沈阳地铁运营安全评估与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招标文件1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