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202512000473 |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和威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100 |
| 挂牌价格 | 1,212.61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5-12-08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据评估报告载:1.本次评估结论不含增值税;2.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合作协议”、“备忘录”、“受托代理协议”,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重庆市和威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庆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地远见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重庆市和威投资有限公司受托代理人。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及上述材料,本次资产评估流程由重庆渝地远见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代理人)代为行使。3.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900万元,系2025年4月根据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和威公司向重点公司分配利润900万元;2025年5月,和威公司与重点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将和威公司应付股利900万元转换为和威公司向重点公司的借款,借款期限3年;根据2025年7月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9次临时会议决议,重点公司将应收和威公司债权900万元转移至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债权债务转移协议;4.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重庆渝地远见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85万元,为被评估单位拟委托重庆渝地远见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快速处置该公司股权,预提的管理费185万元,本次评估按审定后价格保留,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事项,请投资人详见评估报告及备查资料。,二、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5年10月财务报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10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6.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受让方应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增值税金并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税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7.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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