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城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城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涞水县行政审批局以涞水审批投资备字(2025)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
涞水县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保定市涞水县野三坡景区、涞水县城区、经济开发区南区、涞水新城。
(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涞水县便民服务中心、房涞扶贫产业园区、鱼谷洞泉景区、龙门天关景区等现有停车场建设充电站26座,建设指挥中心、车棚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221平方米,购置分体式充电电堆35台、单桩单枪液冷超充终端6台、单桩双枪直流快充终端108台、一体式直流双枪快充充电桩1台、储能系统2套、变压器27台。
(3)设计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30个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工艺及设备预埋件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配合服务(设计走场、各类验收等并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供配电方向)。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2
09:00至2025-12-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06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异议受理人:涞水县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杨科长; 0312-4517096。(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技术标(暗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出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涞水县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0312-45170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融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312-5916622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涞水县财政局
电话:
0312-4522149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