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概况
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信阳市平桥区2025年水稻“一喷多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25-32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信阳市平桥区2025年水稻“一喷多促”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90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采购肥料、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等物资一批用于水稻后期“一喷多促”,项目实施地点为胡店乡、平昌关镇、肖王镇、明港镇等,实施面积为22万亩。(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以内;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4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 |||||||||||||||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其中农药产品登记作物含水稻;杀菌剂防治对象包括水稻稻瘟病;杀虫剂防治对象包括水稻稻纵卷叶螟;植物生长调节剂包括调节生长。以上证件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扫描件。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八、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3%80%81%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www.ccgp.gov.cn%E3%80%95%EF%BC%9B%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5%8A%A0%E5%8D%95%E4%BD%8D%E5%85%AC%E7%AB%A0%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9%9C%80%E5%9C%A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5%90%8E%E3%80%82%3Cp%3E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A0%8F%E7%9B%AE%E5%86%85%E4%B8%8B%E8%BD%BD%E6%88%96%E5%9C%A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9%A1%B5%E9%9D%A2%E4%B8%8B%E8%BD%BD%EF%BC%89%3C/td%3E%3C/tr%3E%3Cp%3E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八 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BidOpening%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监督部门信息: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376-3562077 6.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27800.00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评标进程,在短信提醒需要在线答疑澄清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56978424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12室 | |||||||||||||||
联系人:吴伟丽 | |||||||||||||||
联系方式:1853005637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伟丽 | |||||||||||||||
联系方式:18530056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