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
2025年12月—2027年11月卷烟销货款跨行结算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2025年12月—2027年11月卷烟销货款跨行结算项目已经过批准,本项目不涉及资金,采购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按照《黑龙江省烟草商业系统采购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经二次流标后转竞争谈判方式实施。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2025年12月—2027年11月卷烟销货款跨行结算项目
2.2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
2.3 最高限价:0万元
2.4 服 务 期:2025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
2.5 服务范围:具体要求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规则的合格标准。
2.7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在伊春市境内设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银行机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2供应商须支持有银联标识银行卡的结算,能实现跨行支付功能(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3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中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竞争谈判(提供查询截图);
3.4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竞争谈判(提供查询截图);
3.5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竞争谈判(提供查询截图);
3.6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竞争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3.7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8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人承诺零售客户支付货款后及时归集到市公司账户,市公司账户银行货款必须及时归集到省公司账户,承诺中间环节不截留(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9供应商必须免除结算手续费、培训费、互联专线租赁费,免除在投标方开设的借记卡的工本费、手续费、年费、U盾、动态口令牌及短信通知费等(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10供应商须能够保守商业秘密(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11供应商未在烟草行业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禁入期限内(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4. 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报名方式:凡有意响应者,请携带资格审查文件,于2025年6月18日9时至2025年6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通山路189号)507室或发送至tanyyc@hljtobacco.com邮箱,获取竞争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竞争谈判文件为电子版,请自备优盘或电子邮箱。未领竞争谈判文件不可以参加本项目响应。
下列材料在获取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供,同时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必须装订入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响应人不在烟草企业不良行为及行贿投标人名录承诺书》
(9)《廉洁告知书》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递交方式为现场纸质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1日17时前。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装订要求为:每册采用A4纸左侧书本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封套上写明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2025年7月1日”的字样;
5.2签字和盖章要求。响应文件中凡标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应加盖响应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封皮上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在2025年7月2日前不得开启。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人最终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
6.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日9时
地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伊美区通山路189号)
谈判小组由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自行组建
7.其他
7.1本次竞争谈判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官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2 鉴于本项目供应商的组织形式可能为普通合伙,因此本谈判文件中涉及到的“法定代表人”将根据供应商执业许可证上登记的组织形式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为准,即响应文件中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的,供应商执业许可证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授权均视为合法有效。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内部监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伊春市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通山路189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0458-3383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