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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实验学校新建教辅楼工程施工总承包

连云港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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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实验学校新建教辅楼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7011837000174001001JS3207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实验学校新建教辅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海政务办投(2025)56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实验学校新建教辅楼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州区青峰路北、杏坛路东连云港市实验学校内。

2.1.2、建设规模:包括新建1栋5层框架结构教辅楼,占地面积1776.78平方米,建筑面积7285.00平方米,建筑高度20.35米,设30间多功能室。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24987074.19元。

2.1.4、工期要求:184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实验学校新建教辅楼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含土建结构工程、桩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配电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含雨污水、给水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9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8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注:(1)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合同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6月-2025 年 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1231-20260108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2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3 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7.3.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超过40家(含)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7.3.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4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复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9.4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http://***/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 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 联系方式

1、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实验学校

2、招标人: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

联系人:颜工

电话:0518-85470799

3、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鑫源大厦11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86129086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主体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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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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